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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分类: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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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5-3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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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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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所在地

深圳市

项目简介

华安公司隶属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是: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葵路7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为:914403006188880720;作为LPG低温常压储存及LNG 低温常压储存基地,华安公司主要从事低温常压液化石油气(分丙烷和丁烷两个组分)及低温常压液化天然气的储存、加工(物理相变)和销售。

华安基地的 LPG低温常压储存区于1997年8月试生产,1998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基地内主要设施包括:80000m3丙烷低温常压储罐1座、80000m3丁烷低温常压储罐1座、100m3常温丙烷储罐8台及相关的辅助设施等。

上述LPG部分,华安公司已取得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粤建燃证字03-0037号,有效期至2021年10月31日;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编号为:QPC粤B-062-17,有效期至2021年3月26日

华安基地预留建设用地(基地西面)新建的LNG项目(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工程项目)已经完成工程建设并已通过消防验收,预计在2019年7月投入使用。LNG低温常压储存区设 80000m3LNG 储罐1座及相关的辅助设施等。

华安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公司设置的职能部门有: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部、LPG经营部、LNG经营部、安全管理部、安全保卫部、调度中心、生产部和技术设备部。

华安基地现有员工205人,基地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安全保卫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配备各类专(兼)安全管理人员20人。

项目编号

ZJAP-XP-201905004

项目完成时间

2019.05.30

项目负责人

张振远

项目组成员

秦志国、向计溶

报告编制人

向计溶

报告审核人

李雪平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红梅

技术负责人

王永亚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向计溶、张振远

时间(区间)

2019.05-2019.06

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收集项目相关资料、与企业沟通项目

关事宜

评价结论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条件总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条件。

本报告是根据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目前的现状做出的安全评估,依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2013]17号)的规定,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并向有关部门重新备案。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4)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造成1000万以上经济损失的,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及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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