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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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广州市许标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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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州市许标燃气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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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大石岗胡社二队廊底鱼塘边(门牌号:大石岗石蓼路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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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许标气站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大石岗胡社二队廊底鱼塘边(门牌号:大石岗石蓼路83号),占地面积6500m2。主要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包括民用及工业用)充装,日均充装量约为10t。气站现有员工26人,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3人。 站内主要设备包括:100m3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4台,5m3地上残液罐1台、液化石油气泵2台、液化石油气压缩机2台、电子灌装秤16台(每台灌装称配1把充装枪)及复检称2台,并设置有2套残液倒空和回收装置。为满足民用气加臭要求,许标气站还设有加臭(四氢噻吩)装置。目前气站内各种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对照《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第3.0.12条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标准,许标气站属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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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JAPW-XP-202006018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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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凡 |
项目组成员 |
向计溶、秦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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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李凡、向计溶、秦志国 |
报告审核人 |
范中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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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红梅 |
技术负责人 |
赵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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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李凡、向计溶、秦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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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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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收集项目相关资料、与企业沟通项目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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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广州市许标燃气有限公司符合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本报告只对广州市许标燃气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储存现状做出安全评价,今后该站在液化石油气经营和储存过程中,仍需参照第6章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不断地规范经营活动,进一步完善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州市许标燃气有限公司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1)储存场所改建、扩建、迁移; (2)变更经营范围;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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